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广核集团董事长杨长利:建议将核电纳入绿色电力体系,发挥核电减碳降碳作用

3月4日下午3时,全国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开幕。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广核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杨长利今年提交了《关于将核电纳入我国绿色电力体系的提案》。接受记者采访时,杨长利重点提到了核电的碳排放量,有数据显示,核电全生命周期内每生产1度电的碳排放量为5.7克,远远低于光伏、水电、风电等发电技术。

目前我国核电正处于加速建设时期。杨长利认为,核电未被纳入我国绿色电力体系,其参与市场竞争面临挑战,进而影响核电低碳价值的有效发挥。既不利于助力国家“双碳”目标的实现,也不利于核电行业的长远发展。

核电是碳排放量最低的发电技术之一

为促进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发展,发挥绿色电力低碳环境价值,引导社会绿色电力消费,积极推进碳减排,国家于2017年建立了绿色电力证书制度,向满足条件的风电、太阳能发电核发绿证,通过交易获取绿色溢价。

“截至目前,我国已构建起日益完善的绿色电力体系,建立了绿证交易、绿电交易两种市场机制,绿证核发范围拓展至包括水电在内的全部可再生能源。”杨长利表示,绿证已成为认定可再生能源生产、消费的唯一凭证和交易载体,实现了从“绿色溢价”到“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基础凭证”的定位转变和价值提升,为近期衔接能耗双控政策、抵扣能耗量,中长期衔接节能降碳政策、抵扣碳排放量奠定了坚实基础。

“核电是所有清洁能源中碳排放最低的发电技术之一,根据IAEA(国际原子能机构)数据,核电全生命周期内每生产1度电的碳排放量为5.7克。”杨长利表示,同口径下,光伏发电全生命周期内每生产1度电的碳排放量为74.6克,水电为64.4克,风电为13.3克

“2023年核电发电量在全国占比接近5%,与燃煤发电相比,相当于减少二氧化碳排放3.5亿吨。”杨长利进一步表示,我国小堆、四代堆等先进核能技术与国际领先水平保持同步,核电发展规模和质量迈上新台阶。根据各方预测,到2035年,我国在运核电发电量占比将超过10%,相比2022年翻倍。核电将在保障国家能源安全、建设新型能源体系、助力“双碳”目标实现中发挥更大作用。

将核电纳入绿色电力体系具有重要意义

“作为稳定可靠的优质绿色低碳电力,核电迄今未被纳入我国绿色电力体系,成为唯一被排除在体系之外的非化石能源,这既不利于助力国家‘双碳’目标的实现,也不利于核电行业的长远发展。”杨长利认为,将核电纳入绿色电力体系具有必要性和可行性,水电纳入绿证的政策实践也给核电纳入提供了有益借鉴。

杨长利表示,由于核电企业无法提供绿证等官方证明,目前难以满足社会不断增长的绿电消费需求,全社会绿电供应面临制约。在“双碳”目标牵引下,全社会绿电消费意识逐步提高。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CBAM)开始试运行并即将正式实施,使用绿电生产的商品更具国际竞争力,有助于在国际贸易中规避关税壁垒。国内外减碳形势促使企业等各类主体对绿电需求不断增加。“核电每年可提供超过1600亿度的市场化电量,是用户购买绿电的重要选择之一。”杨长利介绍,核电机组主要分布在沿海地区,能极大缓解华东、华南地区绿电供不应求的局面。

杨长利认为,核电未被纳入我国绿色电力体系,其参与市场竞争面临挑战,进而影响核电低碳价值的有效发挥。“国家发布的可再生能源消纳责任权重政策要求电网企业、售电公司和电力用户承担消纳责任,意味着这些主体在销售或购买核电的同时,仍需同样承担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和配额。”杨长利进一步解释,这实际是将核电与化石能源放在同等地位对待,没有体现核电的低碳属性和减排贡献,降低了用户购买核电的积极性。未来,随着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建设的加速推进以及全社会低碳消费理念的进一步深化,该问题将会对核电参与电力市场竞争带来严峻挑战。

据了解,欧美部分国家在政策或实施层面已将核电纳入绿色电力范畴,并提供了有益实践。欧美国家对于核电在碳减排中的突出作用愈发重视,比利时、荷兰、芬兰等11国向核电发放了欧盟来源担保证书(GO证书),用于向终端消费者证明所用电力的绿色属性。美国伊利诺伊州、纽约州等在清洁能源配额中细分设置了零排放信用,专门适用于核电,以支撑实现各州减排目标。

“从我国国情看,碳减排任务更加艰巨,将核电纳入绿色电力体系是实现能源消费侧和供给侧协同转型的重要举措之一,不仅为核电的绿色低碳属性提供官方证明,实现绿证对非化石能源电力的全覆盖,还能满足市场用户购买需求,充分发挥核电在全国减碳降碳中的重要作用。”杨长利表示。